近日,富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辖区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富县大锅大灶餐饮店消火栓周围堆放货物,涉嫌圈占、遮挡消火栓。对该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防火监督员进行了调查研究。
经查明,该加餐饮店确实存在消火栓周围堆放货物,存在圈占、遮挡消火栓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责令该餐饮店限期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作出处罚。
7月13日上午9时许,重庆市璧山区南河丽景小区一幢居民楼发生火灾。据了解,起火时居民刘先生想打开24楼的消防栓灭火,但尴尬的情况出现了,消火栓里竟然无水。随后,消防员赶到现场,迅速组织大楼居民撤离,展开灭火行动。由于整幢大楼的消防栓里没有水,消防员只好到小区外寻找消防栓,接上水源,最终顺利灭了火。幸好无人员伤亡。
4月5日上午11时许,江西省上饶市某小区居民家中发生火灾。据业主胡先生口述:起初火势并不大,可当消防员打开消防栓,拉出水带灭火时,发现消火栓里就没有一滴水。因为不能及时将火扑灭,火势逐步扩大,导致整个房屋被烧得面目全非。
2019年2月,安徽芜湖长江市场园某干货冷冻批发部发生火灾。接警后,消防救援队伍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救援,火灾最后导致经济损失94万元。另查明,距离火灾现场相隔3米左右设有消防栓,但该消防栓前置阀门位于地面以下,用水泥块遮盖。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的救火群众不知前置阀门位置,没办法使用消防栓。
消火栓是一种固定式消防设施,最大的作用是控制可燃物、隔绝助燃物、消除着火源。消火栓主要分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对于普通大众而言,最常用的是室内消火栓。
室内消火栓是建筑物应用最广泛的一种消防灭火系统,是我们扑救室内火灾的重要设施。室内消火栓箱内的组件有消防水带、水枪、栓阀、消火栓报警按钮,部分消火栓箱内会设置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灭火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可以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