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国家专业队作战训练防护服(以下简称作训服)和专用标志标识,进行了明确和规范,编制了《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作战训练防护服和标志标识规范(2022年版)》
党中央、国务院格外的重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与转制后的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一并成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在应对事故灾害方面发挥专业救援队伍作用。近年来,在中央财政支持下,依托矿山、危险化学品、隧道、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的国有大规模的公司和地方骨干企业,建立了91支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共有救援人员2万余人,这些队伍在事故灾害抢险救援中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保障事故灾害救援实战需要,规范现场救援秩序,统一管理、指挥调度现场救援力量,保护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提高救援实效,提升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简称国家专业队)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增强队伍使命感、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按照应急管理部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组织设计了国家专业队作战训练防护服,包括作战防护服(灭火防护服、抢险救援防护服)、训练防护服(专业训练防护服、日常训练防护服)统一名称为“作战训练防护服”,简称“作训服”。国家专业队作训服整体样式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服装保持一致,用文字、徽章等标志标识标明队伍专业属性,体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特征。
国家专业队作训服和标志标识是国家专业队及其救援人员身份的象征,其他队伍和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党中央、国务院格外的重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习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近年来,国家专业队广大救援人员认真践行习重要训词精神,服从命令、不畏艰险、英勇善战、科学处置。在事故灾害抢险救援中充分展示了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良好形象,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此次编制印发的《作训服规(2022年版)》突出简洁、实用、功能性特点,对国家专业队作训服种类、样式、材质、防护功能,以及标志标识的样式、规格、材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国家专业队及其依托企业(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加强教育引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作训服和标志标识规范工作。
各国家专业队按照《作训服规范(2022年版)》规定的样式、材质、安全指标等要求,自行组织采购,要严格查验把关,确保作训服质量、安全等指标不低于规范要求。
国家专业队作训服和标志标识配备使用仅限于经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正式命名的国家专业队及其救援人员,其他救援队伍和人员不得使用。
1.灭火防护服。灭火防护服是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必备的防护服,各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结合实际需要按一定比例配备:国家矿山、隧道等应急救援队伍可以根据担负任务需要自行决定是否配备及配备数量。
2.抢险救援防护服。抢险救援防护服是国家专业队参加事故灾害抢险救援和实训演练必备的防护服,由各国家专业队根据实际要决定配备范围和配备数量。
3.专业训练防护服。一般按照救援人员现有人数配备,每人夏、春秋、冬季款式各2套。各国家专业队能够准确的通过当地气候条件和工作需要,适当调整配备数量。冬季寒冷地区队伍可根据需要配备棉衣、棉帽、脖套、手套、防寒鞋等。
4.日常训练防护服。一般按照救援人员现有人数配备,每人夏、春秋、冬季款式各2套夏春秋体能训练防护服各2套。各国家专业队可以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适当调整不同季节配备数量。为满足破损替换需要,各类防护服一般按配备数量的20%左右保持储备,具体储备数量和换发频次由各国家专业队结合实际情况决定。
严格按照《作训服规范(2022年版)》要求制作各类标志标识,不得调整更改图案样式、颜色、文字等信息;软胸徽、软胸标、帽徽、臂章、队旗、后背印字等标志标识规格尺寸不得更改:主标志(队徽)和车辆装备喷涂标识可以根据使用场合和实际要按比例缩放。
各国家专业队根据工作任务和季节气候变化等实际要,自行决定作训服穿着类别和换装时机;着装应当保持整洁、统一,作训服应当配套穿着,不得混穿;因破损、污损导致丧失或降低防护功能的作训服应当按时换;救援人员非上班时间一般不得穿着配备的作训服。
1.灭火防护服。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或灭火救援演练训练时。一般穿着灭火防护服,佩戴防护头盔,穿着防护鞋,指挥员右臂佩戴等级标识。根据救援任务需要,可以穿着避火服、防化服等特殊装备器材。
2.抢险救援防护服。执行非灭火救援任务(如矿山事故救援、地震搜救、建筑物倒塌救援等)、井下安全技术服务或救援演练训练时,一般穿着抢险救援防护服,佩戴防护头盔或救援软帽,穿着防护鞋,指挥员右臂佩戴等级标识。抢险救援防护服冬、夏季服装不得混穿。
3.专业训练防护服。进行专业训练、地面安全技术服务时,一般穿着专业训练防护服,根据任务需要佩戴防护头盔或训练帽,穿着相应防护鞋或训练鞋。天气严寒时,可以外着冬季大衣。专业训练防护服各季服装不得混穿。
4.日常训练防护服。进行日常队列训练、体能训练、专业理论训练、值班值守时,一般穿着日常训练防护服,佩戴训练帽,穿着训练鞋。着春秋日常训练防护服时,根据气温变动情况,可内着短袖或长袖体能训练上衣。着冬日常训练服时,通常不扣领扣:需要扣领扣时,由在场最高领导临时确定。日常训练防护服各季服装不得混穿。
1.作训服使用管理。救援人员正常退出国家专业队时,专业训练防护服、日常训练防护服能自行保留,其他防护服和相关标志标识收回;非正常退出时,所有防护服和标志标识一律收回。作训服和标志标识按照收旧发新的原则更换,收回的作训服和标志标识由各国家专业队自行保管,定期销毁,不得流入社会。
2.标志标识使用管理。国家专业队标志标识使用应当庄重、严肃,保持整洁清晰,符合《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内务管理规范(试行)》有关要求,标志标识破损、污损、褪色的要及时清洁、更换。
3.新旧防护服使用要求。国家专业队现有灭火救援防护服、抢险救援防护服符合安全防护要求的,能采用增加(修改)标志标识等方式接着使用;无法增加(修改)的可以在厂区内训练演练、执行救援任务时使用。国家专业队现有“九0”式专职消防人员服装等其他日常穿着服装,未达到报废标准的,能够继续在厂区内穿着,但要保持整齐一。在厂区外执行抢险救援任务或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大型演练演习等活动时,应当统一穿着2022年版作训服,悬挂统一队旗,统一涂装救援车辆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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